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21-034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 年5月17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根据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第八条中关于“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
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的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以电
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召集人亦于本次会议上做出了相应说明。会议应有 9 名董事表决,实际表决 9 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习焯程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习焯程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1 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习焯程,男,198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