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20-086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2020 年 12 月 24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有 9 名董事表决,实际表决 9
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同意免去于洪亮先生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同意聘任郑研峰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为激励和引入高层次人才,改善公司经营业绩,根据公司经营发
展需要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薪酬委员会提议对公司董事长、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做如下调整:
1、董事长基本年薪由税前 132 万元调整为税前 160 万元—260
万元;
2、总裁基本年薪由税前 120 万元调整为税前 160 万元—260 万
元;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由税前 20 万元-60 万元调整为
税前 30 万元—150 万元。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调整董事长薪酬标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30 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郑研峰先生:39 岁,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历任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投资部经理,安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以及《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