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20-061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2020 年 10 月 13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八条中关于“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的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召集
人亦于本次会议上做出了相应说明。会议应有 9 名董事表决,实际表决 9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为强化公司财务管理,提升经营质量,聘任公司副总裁范东春同志兼任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范东春副总裁兼任财务总监的独立董
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15 日
附:范东春同志简历
范东春:男 1970 年 9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拥有中国注册会计
师资格、中华全国律师资格。历任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公司会计师、助理工程师,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鹰普集团财务总监,江苏牧羊集团财务总监,沈阳中钛装备集团CFO 等职务,现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