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有8名董事表决,实际表决8名。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会恩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018年度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2018年实现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140,610.38元,期初未分配利润为1,042,168,179.21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07,895,567.50元,期初资本公积金为1,110,367,828.91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金为1,110,367,828.91元
考虑公司实际的经营发展、盈利水平和资金情况,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荣成曙光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凤城市曙光汽车半轴有限责任公司和丹东曙光重型车桥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安凯福田曙光车桥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书面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内容详见《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内容详见《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19BJA50273《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19BJA5027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
《曙光股份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是在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制订的稳定、科学的股利分红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也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制订的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的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