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南化股份 编号:2022-036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以电话、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参加表决的董事应为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黄葆源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交易相关的议案,该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为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有效,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期限为2021年9月15日至 2022年9月15日,该有效期临近届满。现申请董事会审议下列事项:
(一)、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为2022年9月16日至2023年9月15日。
(二)、申请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授权有效期限延长为2022年9月16日至2023年9月15日。(若公司已于延长后的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之日)。
除延长上述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葆源、郑桂林、杨凤华、罗小华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对外捐赠预算的议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的战略部署要求,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含子公司)预计在 2022 年度拟向包括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乡村振兴项目以及慈善公益、社会救助、帮扶特殊群体等捐赠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并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年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捐赠计划的实施等事项。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广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整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宁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整改报告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加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制度体系,发挥制度对各项工作的规范和推动作用,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年报工作规程》《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七项管理制度作出修订。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