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 ST南化 编号:临2018-04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
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到7名。因董事长韦韬先生已辞职,会议由副董事长黄
葆源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在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2017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
进行了减值测试,拟对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计提减值准备共计45,896,290.14元,其中:坏账准备 340,590.48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896,566.11元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34,659,133.55元。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本议案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697,100.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43,264,046.34元,期末未分配利润
为-1,038,566,946.03元。
因公司2017年期末累计可分配利润为负,董事会拟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
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黄葆源、吴松、
郑桂林回避表决。
2017年度,公司与股东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72,300万元,实际
发生金额为200.53万元,其中与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3.69万元、供
应水电152.52万元,与南宁国际综合物流园有限公司租赁房屋34.32万元。预计
与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供应商品50,000万元、与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品22,000万元,因未获股东大会通过,该两事项停止实施。
2018年度,预计公司与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供应水电约为300万元与南
宁国际综合物流园有限公司租赁房屋62.32万元。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维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高效性,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23万元。
拟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审计费用为12万元。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资产转让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南宁绿洲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将闲置的 2 套离心式干氯气压缩机进行公
开出售处置,评估值为人民币1216.30万元,按不低于评估结果作为挂牌底价,
通过广西区国资委确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股东大会由董事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
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如公司有两名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的其中一名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
主持。”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名,副 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至两名。
董事长一名。
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
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 行职务(如公司有两名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同推举的其中一名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
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根据上述条款的修改,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做出相应修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九条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如
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公司有两名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其中一名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
董事召集和主持。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将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有关事项,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