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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00 沪市 维维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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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00: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6

600300: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ST 维维            公告编号:临 2022-017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涉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且不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决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股份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未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就关联资金拆借行为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程序。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未按要求对关联资金拆借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公司的内部控制未能防止或及时发现并纠正上述违规行为,存在重大缺陷。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公司于 2020 年 12月 31 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简称由“维维股份”变更为“ST 维维”,股票
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维
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8)。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一)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解决情况

  公司在 2021 年通过自查发现,维维集团于 2016 年 5 月、8 月及 2019 年至
2020 年 4 月期间对公司形成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 94,678.15 万元,公司在 2019
年度、2020 年度存在违规担保金额 52,200.00 万元。发现上述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后,公司积极督促维维集团归还占用资金,并积极解决违规担保问题,且维维集团积极筹措资金,相关款项已全部用于解决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事项。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维维集团已全额清偿自查发现的资金占用本金
94,678.15 万元,且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清偿了资金占用形成的利息 2,692.29
万元,即截止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维维集团已全额清偿以前年度占用资金的本金和利息,

  公司 2019 至 2020 年存在违规担保共计 52,200.00 万元,其中,形成资金
占用 2.72 亿元,未形成资金占用 2.5 亿元。关于形成资金占用的 2.72 亿元,已
包含在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 94,678.15 万元内,已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
清偿;关于未形成资金占用的 2.5 亿元,其中 1.5 亿元已由密山金源油脂油料有
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前直接归还贷款解除,截止 2020 年末违规担保余
额 10,000 万元分别由维维集团在 2021 年 3 月 10 日归还 4,000 万元、2021 年 3
月 25 日归还 6,000 万元予以解除。

  (二)内部控制的整改措施

  为彻底清偿化解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公司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全面自查,积极整改,就自查发现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具体如下:

  1、公司董事会积极查漏补缺,完善内控管理。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新
一届董事会成立,对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进行了改选,在管理机制方面,充分发挥公司控股股东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企业规范化管理优势,强化公司治理。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2020 年 12 月份完善采购与付款、筹资与投资、公司盖章等流程。

  (2)调整管理总部的组织架构,更换管理人员。2021 年 2 月,公司下发《关
于管理总部组织架构调整的通知》,将原五大中心调整设置为八部一室一中心,并明确各部门职责。对于曾经涉及资金占用的财务部门和采购部门重新任命了新的负责人,为进一步保证资金安全,新增财务管理部副部长一名,专业管理资金。
  (3)调整徐州地区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2021 年 1 月,公司下发《关于对
总部及徐州地区子公司相关财务负责人调整的通知》,对于徐州地区的财务负责人进行全面轮岗,以保证财务工作的独立性。

  2、公司第二大股东维维集团积极筹措资金,相关款项已全部用于解决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事项,努力化解占用担保风险。

  3、公司联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详细自查所有涉及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的会计凭证,彻底自纠,资金占用款项已全部收回。

  4、完善内控制度,强化执行力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完善内控制度,建立防范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的长效机制。为防止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公司内审部门及财务部门密切关注和跟踪公司关联交易资金往来情况。

  5、统一思想,加强学习。通过本次整改,股东维维集团、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已深刻认识到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将深刻吸取教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牢固树立起“杜绝任何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问题”的合规自觉,牢牢守住“大股东及其他相关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上市公司利益”这条底线,绝不触碰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高压线”。

  同时,公司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提升守法合规意识,高度重视并落实内控完善工作,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并将进一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有关文件精神,持续规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提升内控有效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和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2021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控有效运行。对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173 号)、《关于公司 2021年度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177 号)、《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违规担保解除情况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178 号),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违规担保解除情况的法律意见书》,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公司内控有效运行的专项意见并同意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其他风险警示条款进行了逐项排查,经排查,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决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后 10 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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