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2021-017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
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王岩先生召集。
参加会议的监事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1 年 半 年 度 报告及 其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公司监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公告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会议以 3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第八届监事会成员提名》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候选人均为专业人士,能够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起到规范、监督的作用,同意将他们列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会议以 3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7月 30 日
附: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生于 1969 年,中国籍,中共党员,在兰州大学获得生物化学
学士学位。曾任蓝星化学清洗集团助理工程师,蓝星工程公司
王岩 工程师,蓝星石化公司项目经理,蓝星(天津)化工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有机硅事业部副
主任。现任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办主任。
于 2018 年 9 月被推荐为公司监事。
生于 1977 年,中国籍,中共党员,在西北师范大学获得会计
学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蓝星化学清洗总公司财经
路玮 办机关财务处会计,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
务管理主任助理,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机关)财
务部负责人。现任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
副主任。于 2018年 9 月被推荐为公司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