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2021-008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的投票权。
一、关联交易概述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郝志刚、Gérard Deman、葛友根和伍京皖回避表决),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了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经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工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由化工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 3 年。合作期间,化工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存贷款业务提供了快捷、便利的服务。据此,本公司拟继续与化工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在化工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
化工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工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化工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化工财务公司为化工集团(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集团”)的母公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化工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62 号
4、公司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62 号
5、法定代表人:施洁
6、注册资本:84,122.50 万元
7、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8、股权结构: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49.41%;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6.88%;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5.81%;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持股 7.9%。
9、最近三年发展状况: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自 2018 年至 2020 年全年实
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4.28 亿元,3.83 亿元,3.54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分别为 1.32
亿元,1.04 亿元,0.73 亿元;日均存款分别为 107 亿元,98.62 亿元,102.77 亿
元;日均贷款分别 75 亿元,74.64 亿元,71.57 亿元;为成员企业节约财务费用
度,兼顾监管政策要求,实行差异化定价政策。对集中度高、存款规模大且稳定的客户,执行最高存款利率。综合考虑日均存款规模、资金集中度、最低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等因素,建立并完善贷款定价评价体系。紧盯市场利率,按月调整贷款利率水平。减免委贷手续费、保函手续费、银团安排费等。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爆发后,公司快速反应,主动联系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紧急特批 2 亿元半年期综合授信额度,零利率,放款快,累计为 20 家企业发放 4600 万免息专项贷款。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发放专项贷款 5500 万元。疫情期间,采用远程和现场办公相结合方式,及时满足企业正常用款需求,并积极拓展银团贷款,帮助困难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10、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总资产 136.18 亿元,净资产 14.10
亿元,2020 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 3.54 亿元,净利润 0.55 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公司拟与化工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由化工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 3 年。其中,本公司在化工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以(i)人民币【拾亿】元整,或者(ii)甲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 5%,或(iii)甲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期末货币资金总额的50%孰低者确定。过去三年本公司在化工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分别为:9.96 亿;10.40 亿元;4.07 亿元,均低于协议约定上限。
(一) 协议签署的原则
协议双方互相视对方为重要的合作伙伴,充分发挥在各自领域的优势,通过业务合作达成共同发展,实现合作双方利益最大化;协议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
(二) 协议主要内容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开立存款帐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开立的存款帐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
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在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以(i)人民币【拾亿】元整,或者(ii)甲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 5%,或(iii)甲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期末货币资金总额的 50%孰低者确定。
2、结算服务: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根据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指令为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免费为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信贷服务: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根据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使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需求;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承诺向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及费率,并不高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及费率水平。
4、其他金融服务: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将按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的指示及要求,向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向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本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签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的议
案(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 Gérard Deman、郝
志刚、葛友根和伍京皖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2021 年 3 月 30 日,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
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此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交易发表意见,认为: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