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2020-007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派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6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
不转增。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安迪苏”或“公司”)2019 年度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人民币 992,382,202 元,安迪苏母公司层面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可供分
配利润为人民币 423,586,890 元。
为了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业绩成果,同时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的基础上,建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6 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总额为人民币 418,376,599 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70%。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将
本方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合法合规,未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
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存在。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3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