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 2022-030 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批准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在全国设有 31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
国、新加坡等 26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262 人,其中合伙人 156 人,注册会计师 1042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18.32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
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5.68 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 5.84 亿元。2020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8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49.51 亿元,收费总额 2.31 亿元。主要
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 年 12 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本所及其他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 年 9 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3.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4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25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丁红远,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7 年 7 月加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至今,200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承办过相关公司 IPO、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发行债券审计、重大资产审计等证券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征平,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4 年 6 月加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至今,201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承办过相关公司 IPO、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发行债券审计、重大资产审计等证券业务。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肖献敏,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况。
3.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拟支付大信 2021 年度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 115 万
元,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 35 万元,合计人民币 150 万元。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与 2020年度相比增加5万元,主要是依据大信 2021年报审计工作投入的人员、时间及工作量增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说明及书面审查意见
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发表了书面审查意见:认为大信在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自公司上市以来,大信一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有清晰的认识。大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始终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大信在对公司2021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
报备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四)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说明及书面审核意见;
(五)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