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宜昌当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在建工程的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1年8月9日召开的董事会批准,在本公司二楼会议室,公司与宜昌当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当玻集团)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书》,公司拟出资30000元人民币收购当玻集团500t/d浮 法玻璃生产线在建工程。由于当玻集团受公司第一大股东当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委托行使国家股股权管理,此次收购构成了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董事在表决本次交易的议案时实施了回避。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当玻集团是经湖北省转机建制领导小组鄂转机建制办[1996]11号文批准,1997年8月由原湖北省当阳玻璃厂改制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531亿元,主要经营范围是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截止2000年12月31日 ,该公司资产规模已达40115.5万元,净资产为10355万元,净利润为520万元。
当玻集团受公司第一大股东当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委托行使公司国家股股权管理,系本公司的控制方。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当玻集团投资兴建的在建工程--500T/D浮法玻璃生产线。本项目经国家计划委员会以计原材[1995]2359号文批准,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人民币62558万元,项目投产后,每年可新增无色透明玻璃和本体着色玻璃272万重箱,产品厚度范围为2-19mm,年销售收入人民币25520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5161万元,年均上缴所得税1703万元,年增税后利润人民币3458万元,全投资静态回收期5.64年,投资利润率15.96%。截止协议签署日本项目已完成工程进度的90%左右。本项目采 用中国洛阳浮法技术,关键设备系向法国公司采购。由于采取合理措施降低工程成本,按现已发生的投入估算,本工程的实际总投资将低于国家计委批准之总投资50%左右(包括设备购置、安装设施费等)。
该项资产没有设定抵押权,亦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签署合约各方的法定名称:
转让方:宜昌当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合约签署的日期:2001年8月9日
3、合约涉及的金额:3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为准)。此前,公司与当玻集团签有综合服务协议。
4、结算方式为分期付款:根据协议,公司在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当玻集 团支付评估总价款的50%;在资产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5、本次收购所需资金以募集资金支付28965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充。
6、本协议须经公司定于2001年9月19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7、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的定价系以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定价根据。
五、交易目的
以及本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实施本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效益,做大做强玻璃生产主业,形成规模优势。
2、本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本身未直接形成损益。但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新增272重箱浮法玻 璃的生产能力,增加产品品种,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六、中介机构的意见
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聘请有相应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机构、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交易出具独立意见。各中介机构的独立意见将于本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个工作日前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