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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92 沪市 远达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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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92:远达环保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28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编号:临2018-043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二大股东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

    子公司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

    司重庆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与重

    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

    《股份转让协议》,将所持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计66,982,819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8.58%),以5.85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重庆市城市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协议》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待《股份转让协议》
    生效后,协议双方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及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
    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

  ●由于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今日收到第二大股东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通知,能投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府矿业”)于2018年12月25日与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城投”)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能投集团及其所属物资公司、天府矿业公司将所持有的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无限售流通股共计66,982,8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8%),以5.85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重庆城投,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391,849,491元。

  能投集团及其所属公司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持股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能投集团          61,647,562          7.90%

  2        物资公司          2,735,157          0.35%

  3        天府矿业          2,600,100          0.33%

          合计              66,982,819        8.58%

  协议转让方与受让方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与(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与(二)。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
人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乙方):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的股份数量及比例:共计66,982,8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58%。其中能投集团持有61,647,562股,持股比例为7.9%;物资公司持股2,735,157股,持股比例为0.35%;天府矿业持股2,600,100股,持股比例为0.33%;

  受让价格:每股5.85元;

  付款安排: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分两期支付,其中:
  第一期: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后1个工作日内,重庆城投向能投集团支付第一期股份转让款252,446,766.4元、向物资公司支付第一期股份转让款11,200,467.9元、向天府矿业支付第一期股份转让款10,647,409.5元;

  第二期:本次股份转让行为获得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2个工作日内,重庆城投向能投集团支付剩余股份转让款108,191,471.3元、向物资公司支付剩余股份转让款4,800,200.55元、向天府矿业支付剩余股份转让款4,563,175.5元。

  合同生效条件: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获得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股份转让协议》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尚需获得重庆市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待《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协议双方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转让亦可能存在因违约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转让不能完成的风险。转让双方已在《股份转让协议》中做了相关约定;如股份转让不能顺利完成,将由转让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投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