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02年10月15日上午9时在重庆市电力公司19楼7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0人,委托出席2人,监事会成员4人、高管人员4人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叶明先生主持。经出席董事认真审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200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和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一个会计年度内的固定资产原值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报废和固定资产原值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的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通过了关于购建新办公场地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重庆市九龙坡区行政区域内购建新办公场地,购建面积约3000—5000平方米,总投资金额约为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
特此公告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