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 2021-017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了《西水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1-016),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将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的相关风险再次提示如下:
一、由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财险”)被中国银保监会实施接管,目前正在进行清产核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法就天安财险 2020 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范围受限,经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可能会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 2020 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同时,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正积极与各有关部门沟通,随着天安财险接管工作及清产核资工作的推进,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将尽最大努力使影响公司年报无法表示意见的相关因素消除。
二、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目前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经审计的经营业绩及审计报告类型将在2020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