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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91 沪市 退市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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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91:西水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0/07/21)

公告日期:2020-07-21

600291:西水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0/07/21)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 2020-032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7 月 20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以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020 年 7 月 17 日起,子公司天安财险被中国银保监会实施接管。接管后,
天安财险继续照常经营,公司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接管组将依法履职,保持公司稳定经营,依法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7 月 20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根据中国银保监会 2020 年 7 月 17
日发布的公告,中国银保监会决定自 2020 年 7 月 17 日起对公司下属子公司天安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财险”)实行接管。接管后,天安财险继续照常经营,各项保险业务照常办理,公司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本公司自查并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以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正元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肖卫华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和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收购、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除已披露事项以外,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除已披露事项以外,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7 月 20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天安财险被接管

  2020 年 7 月 17 日起,子公司天安财险被中国银保监会实施接管,接管期限
一年,可依法适当延长。接管后,天安财险继续照常经营,公司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接管组将依法履职,保持公司稳定经营,依法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三)天安财险信托计划逾期风险

    经自查,截至目前子公司天安财险认购的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信托”)作为受托人发行的“新时代信托蓝海信托计划”(以下简称
“信托计划”)共计 28 笔,合计投资本金 284.44 亿元,其中于 2020 年 6 月-10

月份到期的有 25 笔,投资本金为 259.44 亿元;于 2022 年 2 月-3 月份到期的有
3 笔,投资本金为 25 亿元。

  目前新时代信托处于被接管状态,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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