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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89 沪市 ST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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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信通:亿阳信通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9

*ST信通:亿阳信通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 *ST 信通          公告编号:临 2024-060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一:乐赚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与上海申衡商贸有限公司、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及邓伟民间借贷纠纷案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已和解)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涉案金额:借款本金9,701.32万元及相关利息、违约金等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此前已全部计提相关损失。公司本期和解金额小于原账面计提损失金额,差额会导致本期利润增加。

    公司支付和解款项4,821.68万元,形成新增的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2、案件二: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与亿阳集团、亿阳集团阜新工贸有限公司、邓伟、公司及第三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涉案金额:借款本金4亿元及重组宽限补偿金1,466.67万元的破产债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已于以往年度对本案计提相关损失。

    公司被司法划扣72.08万元,形成新增的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56,839.15万元(含本次新增资金占用4,893.76万元),新产生的资金占用须与此前资金占用金额一起
在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清收。另有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涉案本金合计56,021.12万元。对于以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偿还及违规担保相关事项的解决,控股股东尚无明确具体安排。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阳信通”)所涉及的诉讼事项,近期有如下进展,现将进展情况分别公告如下:

    一、乐赚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与上海申衡商贸有限公司、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及邓伟民间借贷纠纷案

    (一)诉讼情况简述

    1、乐赚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赚公司”)诉上海申衡商贸有限公司、亿阳信通及邓伟民间借贷纠纷案(以下简称“本案”),公司已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23)沪民终521号和522号《民事判决书》及上海金融法院(2023)沪74执1846、1847号《执行通知书》。公司已就上述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与乐赚公司达成和解,并将按照和解协议要求于2024年8月30日前支付和解款项5,121.68万元。

    2、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函件,上述和解款项将由其代为支付,并已按和解协议要求日期支付了第一笔和解款项300万元。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21日、2020年2月11日、2020年7月24日、2023年10月10日、11月21日和2024年8月1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8-123、临2020-024、临2020-144、临2023-073、临2023-088号和临2024-054号公告。

    (二)本案目前进展

    日前,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通知,因其正就留债事宜及融资方案具体细节与债权人及相关机构谈判和沟通,导致融资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不能按期支付第二笔和解款项。上市公司根据和解协议要求向乐赚公司支付了第二笔和解款项4,821.68万元。公司在和解协议项下义务已履行完毕。

    (三)特别说明

    1、本案与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此前的债务纠纷相关,上述和解支付金额
4,821.68万元为新增的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正在向控股股东追偿该笔占用资金。

    2、公司于以往年度针对本案已全部计提相关损失。公司本期和解金额小于原账面计提损失金额,差额会导致本期利润增加。

    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与亿阳集团、亿阳集团阜新工贸有限公司、邓伟、公司及第三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一)诉讼情况概述: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黑龙江公司”)诉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或“控股股东”)、亿阳信通、亿阳集团阜新工贸有限公司、邓伟及第三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以下简称“本案”),公司已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终1230号《民事判决书》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西省高院”)(2024)赣执3号《执行通知书》,责令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2条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21日、2020年2月11日、2020年7月24日、2023年10月10日和2024年6月14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8-123号、临2020-024号、临2020-144号、临2023-073号和临2024-041号公告。

    (二)本案目前进展

    日前,公司通过查询得知,江西省高院依据(2024)赣执3号之十二《执行通知书》自公司账户划扣人民币72.08万元,本案累计被司法划扣金额为72.08万元。后续如有继续划扣或其他执行进展,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三)特别说明

    本案与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此前的债务纠纷相关,上述被划扣金额72.08万元为新增的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正在向控股股东追偿该笔占用资金。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华融黑龙江案划扣公司资金72.08万元,乐赚公司案公司支付和解款项4,821.68万元,两项合计4,893.76万元为新增的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新产生的资金占用须与此前资金占用金额(合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56,839.15万元)一起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清收。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4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4.1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措施要求在6个月内清收53,386.92万元被占用资金、并清空资金占用余额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自收到责令改正措施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现金方式累计归还占用资金1,441.53万元,公司新增资金占用4,893.76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56,839.15万元。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56,839.15万元(含上述新增资金占用4,893.76万元),另有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涉案本金合计56,021.12万元。对于以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偿还及违规担保相关事项的解决,控股股东尚无明确具体安排。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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