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ST 信通 公告编号:临 2024-038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被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鉴于公司存在下述情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尚未最终解决、主要银行账户仍被冻结、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黑龙江证监局”)《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4 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4.1 条等相关规定,
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措施要求在 6 个月内清收 53,386.92 万元被占用资金、并清空资金占用余额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自收到责令改正措施以来,尚未收到控股股东偿付款项。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53,386.92 万元,公司
仍有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涉案本金合计 66,011.13 万元。对于以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偿还及违规担保相关事项的解决,控股股东尚无明确具体安排。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上述被上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符合至少每月需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的要求。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现将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相关事项
(一)相关情况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53,386.92 万元,公司仍有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涉案本金合计 66,011.13 万元。对于以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偿还及违规担保相关事项的解决,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或“控股股东”)尚无明确具体安排。
(二)公司拟采取解决措施及进展
1、加大沟通力度和频次,敦促控股股东加大筹措资金力度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以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消除对上市公司的不良影响,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安排专人负责跟进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还款计划,加强日常督促,强化日常联络,参与跟进控股股东还款计划的推进实施,对还款方案、计划以及进程、可能性做出动态评估,确保控股股东还款计划得到落实;
3、不排除采取司法手段追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相关事项
(一)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收到黑龙江证监局的《责令改正措施》)。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4.1 条等相关规定,若公
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措施要求在 6 个月内清收 53,386.92 万元被占用资金、并清
空资金占用余额的,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二)整改进展
自收到《责令改正措施》后,尚未收到控股股东偿付款项。公司控股股东对相关整改要求尚无明确具体安排。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及进展参见上述“一(二)公司拟采取解决措施及进展”的相关内容。
三、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相关情况
(一)概述
北京大华国际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1、控股股东股权回购事项未能有效履行,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尚余需回购金额为 16,211.78 万元,公司未制定相关内控制度保障股权回购事项及时履行,也未能实施有效措施敦促公司控股股东履行股权回购事项;
2、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累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 73,884.92 万元,公司未制定具体的资金催收内控制度保障资金占用及时偿还,也未能实施有效措施敦促公司控股股东履行资金占用偿还责任。
年审会计师认为,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1、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收到亿阳集团指定第三方大连万怡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万怡投资”)支付款项 36,709.78 万元,指定用于解决以下事项:
1)偿付因深圳前海海润国际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案造成的资金占用17,000 万元、因纳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案造成的资金占用 1,500 万元以及因上海信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案造成的资金占用 1,998 万元,三项合计为人民币20,498 万元,偿还了部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付清股权回购承诺剩余价款人民币 16,211.78 万元,控股股东已事实完成
股权回购承诺。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5 月 1 日披露的《亿阳信通关于控股股东回购承
诺已完成暨收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部分偿付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5)。
2、公司高度重视本次内部控制报告反映出的问题,一直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尽早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3、公司将通过采取聘请专业咨询机构的方式,帮助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有关要求,持续优化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科学认定内部控制缺陷,强化内部控制缺陷整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
四、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一)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类型 数量 实际冻结金额
1 基本账户 1 76.51
2 募集资金专户 3 35,337.20
3 一般结算账户 12 421.02
合计 35,834.73
银行账户冻结事项与控股股东债务纠纷及公司部分合同纠纷相关。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系违规担保及部分合同纠纷引致的涉诉事项尚未完结所致。公司正在积极进行处理,争取尽快结案;
2、在亿阳集团破产重整结束后,公司一直积极就违规担保涉诉事项与相关人民法院进行沟通,提交亿阳集团已经重整清偿的相关证据,推动相关涉诉事项尽快结案,公司银行账户冻结尽快解冻;
3、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尽可能降低诉讼事件对公司影响。
五、相关重大风险提示
(一)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3 年度营业
收入 19,524.6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120.6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2,368.35 万元。北京大华国际针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股票于 2024 年 5 月 6
日起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因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尚未最终解决、主要银行账号仍被冻结、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可能触及终止上市风险
1、公司存在大额资金占用的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9.4.1 第(五)款规定
“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则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30%以上,或者金额达到 2 亿元以上,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 2 个月内仍未改正”,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此后两个月内仍未改正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53,386.92 万元,公司仍有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涉案本金合计 66,011.13 万元。对于以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偿还及违规担保相关事项的解决,控股股东尚无明确具体安排。如果没有在规定期限内解决,公司股票将触及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的风险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19,524.67 万元,且净利润为负。鉴于公
司因 2023 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
果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仍然不到 3 亿元,且净利润为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9.3.2 第一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不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股票将触及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3、前述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情形无法消除的风险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因控股股东股权回购承
诺尚未全部履行及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尚未全部收回,并且无法判断资金占用的可收回性,公司 2023 年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