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 ST 信通 公告编号:临 2024-001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仲裁事项结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已结案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涉及金额:13,974.84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涉案金额13,974.84万元,其中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阳信通”)根据和解协议向纳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斯特”)支付1,500万元,已形成新的资金占用,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已就该款项向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发函索偿。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纳斯特未在亿阳集团重整中申报债权,根据仲裁已生效裁决,公司对其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在亿阳集团重整过程中就涉及该仲裁事项预计需偿付金额向亿阳集团破产重整管理人进行了债权申报,债权确认金额102,393,796.24元;公司已就和解支付金额向亿阳集团进行了债权补充申报,并已得到确认。另,前期亿阳集团指定第三方现金代偿5,217.47万元。
截至披露日,公司累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68,539.94万元【其中涉及上海信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信御”)案和解补偿款1,998万元、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融信托”)案司法扣划28,922.06万元、深圳前海海润国际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国际”)和解补偿款17,000万元、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信托”)案司法扣划19,119.88万元、纳斯特案和解补偿款1,500万元】。公司与亿阳集团就相关资金占用事项一直持续进行沟通,向亿阳集团进行追偿,进行了补充债权申报并已得到确认,同
时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的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涉及仲裁事项情况概述
1、公司因与纳斯特、亿阳集团借款合同纠纷案(以下简称“本案”),不服广州仲裁委员会(2017)穗仲案字第15453号裁决,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申请撤销上述裁决,并已收到广州中院(2019)粤01民特521号民事裁定书,驳回公司的撤裁申请。
2、公司已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京02执772号的《执行通知书》,令亿阳集团、亿阳信通支付人民币8,896.60万元、罚息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相应的银行存款,申请执行费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的相应银行存款。
3、公司就上述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与纳斯特达成和解。公司按照和解协议要求已向纳斯特支付1,500万元。公司履行相关义务后,视为(2017)穗仲案字第15453号《裁决书》中有关公司的相关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包括但不限于裁项义务、仲裁费、加倍利息等)且公司对(2017)穗仲案字第15453号《裁决书》项下的债务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纳斯特就本案累计已受偿金额为13,974.84万元。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此前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已披露的临2017-081、临2018-079、临2018-097、临2020-002、临2020-017、临2020-050、临2021-003、临2022-061、临2022-075、临2022-076、临2022-085、临2022-090、临2023-006、临2023-015、临2023-020、临2023-099号公告。
二、涉及仲裁事项目前进展
日前,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4)京02执恢3号《结案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公司已依照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本案执行依据项下全部债务已全部执行到位,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三、重要提示
1、本案与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此前的债务纠纷相关。纳斯特未在亿阳集团重整中申报债权,根据仲裁已生效裁决,公司对其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在亿阳集团重整过程中就涉及该仲裁事项预计需偿付金额向亿阳集团破产重整管理人进行了债权申报,债权确认金额102,393,796.24元;公司已就和解支付金额向亿阳集团进行了债权补充申报,并已得到确认。另,前期亿阳集团指定第三方现金代偿5,217.47万元。
2、按照和解协议向纳斯特公司补偿的1,500万元,已形成新的资金占用,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已向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发函索偿,如后续亿阳集团不能予以清偿,公司不排除采取包括法律手段等方式向亿阳集团予以追偿。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披露日,公司累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68,539.94万元(其中涉及上海信御案和解补偿款1,998万元、华融信托案司法扣划28,922.06万元、海润国际和解补偿款17,000万元、交银信托案司法扣划19,119.88万元、纳斯特案和解补偿款1,500万元)。公司与亿阳集团就相关资金占用事项一直持续进行沟通,向亿阳集团进行追偿,进行了补充债权申报并已得到确认,同时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的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