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ST 信通 公告编号:临 2020-195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相关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于2020年12月18日、21日和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或“控股股东”)于2020年12月18日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下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公示通知书》和《执行信息需求书》。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及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由于大连万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怡投资”)已取得亿阳集团51%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文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股股票价格于2020年12月18日、21日和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是否存在如下重大事项:
(一)重大事项情况:
1、经自查,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92),其中披露了亿阳集团重整相关进展,即2020年12月18日,亿阳集团收到哈尔滨中院下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公示通知书》和《执行信息需求书》。
2、控股股东回复,哈尔滨中院于2020年12月18日向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哈尔滨市股权登记托管中心、亿阳集团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亿阳集团即刻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宜。
2020年12月21日,在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办理完成邓伟、黄翊持有的亿阳集团股权全部过户给重整投资人万怡投资的变更登记工作。万怡投资通过受让原出资人的20亿股股份和收购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平房区税务局三家债权人的债权合计1,025,966.40元,对应转股股份99,253股,总计持有亿阳集团股份
2,000,099,253股,占51.0025%。亿阳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文锋。
亿阳集团及管理人、投资人正在全力以赴推进重整工作,力争在年底前满足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条件。
3、公司经自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同时,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已经披露的重整进展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截至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所处的市场环境及行业政策也未发生重大调整。截至目前,公司主营业务受亿阳集团债务诉讼的影响,包括基本户在内的多个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部分业务投标受到很大影响,新签约合同额下降。由于业务发展受到影响,研发能力损失较大,新业务拓展处于缓慢停滞状态。公司已经进行了组织架构和激励政策上的调整,员工积极性有所提高。
万怡投资正设法提供支持,为公司招投标工作铺平道路。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热点概念事项等。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
件。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投股东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主营业务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受亿阳集团债务诉讼的影响,包括基本户在内的多个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部分业务投标受到很大影响,新签约合同额下降。由于业务发展受到影响,研发能力损失较大,新业务拓展处于缓慢停滞状态。目前公司进行了组织架构和激励政策上的调整,员工积极性有所提高。万怡投资正设法提供支持,为公司招投标工作铺平道路。但如果营业收入继续下降,公司将面临主营业务继续亏损的风险。
(二)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执行的不确定性风险
根据《破产法》第九十三条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执行期间,如亿阳集团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草案,其仍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三)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可能存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2017年1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黑调查字[2017]26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正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根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
将面临重大违法退市风险。
(四)公司暂停上市风险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2020年度财务报告继续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将持续关注亿阳集团破产重整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