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 信通 公告编号:临 2019-082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继续延长存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次应参加会议的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10 人,独立董事戴建平先生因个人健康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亦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继续延长存续期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2016 年 6 月 2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和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有关员工持
股计划的详细内容请见 2016 年 5 月 18 日和 2016 年 6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信息。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
司股票 599,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06%),成交均价为人民币 15.106 元/
股,购买总价 9,057,538.36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工作已经完成,从 2016
年 9 月 28 日开始计算,锁定期十二个月。详见公司 2016 年 9 月 30 日披露的《亿
阳信通关于 2016 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公告》(编号:2016-032 号)。
截至本公告日,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599,600 股,尚未出售股份。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1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半数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公司董事会根据目前资本市场的具体情况,决定继续申请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
1、第一次延期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存续期届满,2018 年 3 月 15 日,公司
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六个月;2018 年 3 月 22 日,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了 6 个
月,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存续期届满。
2、第二次延期情况
2018 年 9 月 7 日,经本员工持股计划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继续延长
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19 年 9
月 28 日。
2、本次延期情况
2019 年 9 月 16 日,经本员工持股计划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继续延长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0 年 9 月 28 日。
关联董事曲飞先生、田绪文先生、王龙声先生、方圆女士、陈晓峰先生回避表决,其他 5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 12 个月。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