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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89 沪市 ST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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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89:*ST信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6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9-028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风险提示:

  1、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9年3月21日、3月22
      日和3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经公司自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
      团”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邓伟先生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事项。

  3、2018年度业绩预计亏损14.03亿元到14.43亿元。

  4、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2月28日和3月2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
      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一次、第二次和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分别
      为临2019-012、临2019-017和临2019-024)。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会计报
      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目前,导致会计
      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尚未完全消除,经与公司审计机构沟通,公司
      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不排除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可能。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条第四项的规定,若公司2018年
      度财务会计报告仍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
      市。

  5、公司与控股股东债务纠纷相关的涉诉本金总额约为46亿元,已被强制执行
      的资金总额为5,377万元,已被法院司法拍卖房产一套,法拍价值6,296万
      元。截至目前,公司被申请冻结银行账户41个,涉及1个基本账户、3个募
      集资金专户及37个一般结算户,被法院实际冻结金额9.81亿元;公司持有
      的20家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公司3处房产被冻结。


  6、2017年12月6日,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
      进行立案调查。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存在重
      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正积极配合中国证监
      会的调查工作。

  7、公司已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人民法院申
      请重整的议案》,已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重整申请。公司的重整申请能否
      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能够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法院
      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还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
      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面临终止上市。

  8、亿阳集团重整可能导致债务优先偿还承诺不能实际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
      此前曾承诺优先偿还上市公司债务,但由于亿阳集团已进入破产重整,上
      述承诺是否能够实际履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亿阳集团申请重整的范围不
      包括公司本身且重整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亿阳集团的重整申请
      已被法院受理,但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亿阳集团重整进程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重大变化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9年3月21日、22日和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征询,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
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核实,未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所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