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亿阳信通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16年5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为进一步完善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稳定管理层与骨干员工队伍,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促进本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基于“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设立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9,404,000份,每计划份额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0元,资金总额不超过9,404,0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本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全体员工中符合本草案规定的条件并经公司董事会确定、监事会核实的员工。参加人员总人数不超过78人。参加对象认购持股计划份额的款项来源于参加对象的合法薪酬及其他合法方式自筹资金。最终参加人数及认购金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若有员工实际未参与认购,不影响其他员工认购承诺的效力。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具有资产管理资质的机构设立资管计划进行管理,资管计划的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亿阳信通股票。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标的股票的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获得标的股票。
六、以本员工持股计划不超过9,404,000元的规模和公司2016年5月12日的收盘价12.64元/股测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份数量不超过744,000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约为0.13%。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18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上述存续期及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向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征求意见,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九、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十、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第一章总则......7
第二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8
第三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9
第四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锁定、变更及终止......10
第五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1
第六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及权益处置......18
第七章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20
第八章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21
第九章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22
第十章其他重要事项......23
释义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简称 释义
亿阳信通、公司、本公司 指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 指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
划 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 指《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本计划草案 股计划(草案)》
标的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购买的股票
持有人 指自愿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正式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资产管理机构或受托资产管 指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的具有资产管理资质的机
理机构 构
资管计划 指具有资产管理资质的机构设立的产品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指导意见》
意见》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
《工作指引》
披露工作指引》
《公司章程》 指《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第一章总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工作指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三)、风险控制原则
为了推动员工持股的积极性,对于员工出资采取保底方式。对于员工按照份额出资的自筹资金部分,控股股东通过自有资产进行担保。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一)、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价值。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
保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三)、深化公司激励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第二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对象按照自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控制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参加对象及其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具体情况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为78人,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11人,分别为曲飞、王亚忠、田绪文、王龙声、潘阳发、方圆、林春庭、周春楠、李鹏、杨剑天、王华,合计认购7,000,000份,其他员工合计67人,合计认购2,404,000份。具体情况如下:
序 占员工持股计划比例
认购人 认购份额(份) 出资额(元)
号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1 7000000 7000000 74.44%
人员
2 其他员工 2404000 2404000 25.56%
合计 9404000 9404000 100.00%
各参与对象最终认购份额和比例以最终实际缴款情况为准。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意见。
第三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9,404,000份,每计划份额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0元,资金总额不超过9,404,000元。
参加对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款项来源于参加对象的合法薪酬及其他合法方式自筹资金。参加对象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根据公司付款指示在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认购份额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自动丧失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未缴足份额的权利,其丧失认购权利部分的份额可以由其他参加对象申报认购,申报份额如多于弃购份额的,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确定认购人选和份额。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标的股票的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获得标的股票。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以本员工持股计划不超过9,404,000元的规模和公司2016年5月12日的收盘价12.64元/股测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份数量不超过744,000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比例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