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亿阳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5-080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为进一步完善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稳定管理层与骨干员工队伍,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促进本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基于“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设立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23,130,712.00份,每计划份额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元,资金总额不超过23,130,712.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本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全体员工中符合本草案规定的条件并经公司董事会确定、监事会核实的员工。参加人员总人数不超过125人。参加对象认购持股计划份额的款项来源于参加对象的合法薪酬及其他合法方式自筹资金。最终参加人数及认购金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若有员工实际未参与认购,不影响其他员工认购承诺的效力。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价格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即每股人民币17.09元,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前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该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金额不超过23,130,712.00元,认购股份不超过1,353,464股,不超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的0.21%。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为36个月,上述存续期及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深圳方略德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设立“方略亿阳1号基金”进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该私募基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向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征求意见,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尚待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九、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十、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义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简称 释义
亿阳信通、公司、本公司 指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 指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
划 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 指《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本计划草案 股计划(草案)》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标的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持有人 指自愿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正式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指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的资产管理机构深圳方略
资产管理机构或管理人
德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托管人 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本基金 指方略亿阳1号基金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指导意见》
意见》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
《工作指引》
披露工作指引》
《公司章程》 指《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第一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对象按照自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二、参加对象及其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具体情况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为125人,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12人,分别为曲飞、田绪文、方圆、王龙声、常学群、杨剑天、杨阳、林春庭、李鹏、潘阳发、周春楠、崔永生,合计认购8,150,210.00份,其他员工合计113人,合计认购14,980,502.00份。具体情况如下:
认购份额对应本
序 占持股计划比
认购人 认购份额(份) 次非公开发行股
号 例(%)
票数量(股)
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8,150,210.00 476,899 35.24
2 其他员工 14,980,502.00 876,565 64.76
合计 23,130,712.00 1,353,464 100.00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终份额数量及资金总额以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所需的资金为准。各参与对象最终认购份额和比例以各员工实际认购为准。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意见。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参加对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款项来源于参加对象的合法薪酬及其他合法方式自筹资金。参加对象应在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根据公司
付款指示在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认购份额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自动丧失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未缴足份额的权利,其丧失认购权利部分的份额可以由其他参加对象申报认购,申报份额如多于弃购份额的,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确定认购人选和份额。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认购股票的来源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金额不超过23,130,712.00元,认购股份不超过1,353,464股,不超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的0.21%。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三、标的股票的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0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前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该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锁定、变更及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对应持有的股票未全部变现的,或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持股计划所对应持有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半数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