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5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公告编号: 2024-014 号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由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709,065,507.05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截至目前,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3,206,325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 567,140,242 股扣除回购账户中的3,206,325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分配现金红利451,147,133.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79.4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由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投资者合理回报与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状况;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