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5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公告编号:2023-022 号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县鑫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贸易”)持有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7,538,315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33%。鑫源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46,219,424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5.7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鑫源贸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 7,538,315 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33%。其中,采
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取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内进行,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减持价格
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配股等能够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事项,则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数及比例
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股东:控
新县鑫源贸 IPO 前取得:7,517,250 股
股股东之一致 7,538,315 1.33%
易有限公司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1,065 股
行动人
注 1:上述股份数量包括公司 IPO 前取得的股份、集中竞价取得的股份及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
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河南羚锐集团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121,817,898 21.47%
有限公司 企业
信阳新锐投资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10,867,500 1.92%
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
第一 熊维政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系亲
2,456,700 0.43%
组 属关系
熊伟 3,539,011 0.62% 公司实际控制人
新县鑫源贸易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7,538,315 1.33%
有限公司 企业
合计 146,219,424 25.77%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 减持合 拟减
股东名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减持 减持方式 理价格 持原
称 数量(股) 持期间 份来源
比例 区间 因
新 县 鑫 不 超 过 : 不 超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3/5/23 ~ 按 市 场 IPO 前 取 自身业
源 贸 易 7,538,315 过 : 2023/11/22 价格 得、集中竞 务发展
有 限 公 股 1.33% 超过:7,538,315 价取得 规划需
司 股 要
大宗交易减持,不
超过:7,538,315
股
注 1:上述减持期间为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取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即减持期间为 2023
年 5 月 5 日至 2023 年 11 月 4 日,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注 2: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能够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事项,则上
述计划减持股份数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鑫源贸易根据自身业务发展规划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鑫源贸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鑫源贸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及相关股东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