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5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公告编号:临 2021-021 号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委托方: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25,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光大银行
2021年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定制第四期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60 天、60 天、90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 年 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
资的议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鉴于公司现金流充裕,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增加
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金额 预计收 结构 是否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万 预计年化收益率 益金额 产品 收益 化安 构成
名称 类型 名称 元) (万元) 期限 类型 排 关联
交易
兴业银 结构性 兴业银行企 5,000 1.5%或3.53%或 / 60天 保本浮动 / 否
行 存款 业金融人民
币结构性存 3.71% 收益型
款产品
2021 年对公结
光大 结构性 构性存款挂钩 60天 保本浮动 否
银行 存款 汇率定制第四 10,000 3.55% / 收益型 /
期
2021 年对公结
光大 结构性 构性存款挂钩 90天 保本浮动 否
银行 存款 汇率定制第四 10,000 3.56% / 收益型 /
期产品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进行理财购买时,遵守审慎原则,选择的产品均为低风险理财产品或
结构性存款,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且保证不影响公司的内部正常
运营。同时,公司财务部会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跟进理财的运作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 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型
产品预期收益率(年化):1.5%或 3.53%或 3.71%
产品起息日:2021 年 4 月 8 日
产品期限:60 天
产品金额:公司认购金额 5,000 万元
观察标的及观察日: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观察日为 2021
年 6 月 2 日。
产品收益: 固定收益率为 1.5%/年。浮动收益率:若观察日价格大于等于
参考价格*101.50%,则浮动收益为 2.21%/年,若观察日价格小于参考价格
*101.50%且大于等于参考价格*55%,则浮动收益率为 2.03/年;若观察日价格小
于参考价格*55%,则浮动收益率为 0。
2、光大银行 2021 年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定制第四期产品
产品名称:2021 年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定制第四期产品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型
产品预期收益率(年化):3.55%
产品起息日:2021 年 4 月 8 日
产品期限:60 天
产品金额:公司认购金额 10,000 万元
委托理财资金投向:银行将募集的结构性存款资金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同时以该笔定期存款的收益上限为限在国内或国际金融市场进行金融衍生交易投资,所产生的金融衍生交易投资损益与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共同构成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本结构性存款挂钩标的包括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贵金属指数等。
产品收益: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产品本金及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均由客户承担,中国光大银行并不确保客户最终收益的有无及多少,中国光大银行仅以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实际投资收益为限,在投资兑付日中国光大银行将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支付款项支付至客户指定账户。
3、光大银行 2021 年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定制第四期产品
产品名称:2021 年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定制第四期产品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型
产品预期收益率(年化):3.56%
产品起息日:2021 年 4 月 23 日
产品期限:90 天
产品金额:公司认购金额 10,000 万元
委托理财资金投向:银行将募集的结构性存款资金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同时以该笔定期存款的收益上限为限在国内或国际金融市场进行金融衍生交易投资,所产生的金融衍生交易投资损益与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共同构成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本结构性存款挂钩标的包括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贵金属指数等。
产品收益: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产品本金及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均由客户承担,中国光大银行并不确保客户最终收益的有无及多少,中国光大银行仅以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实际投资收益为限,在投资兑付日中国光大银
行将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支付款项支付至客户指定账户。
(二)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拟投资产品进行严格把关,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谨慎决策。
2、公司实施部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密切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严格保证资金的安全性。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短期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理财交易对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为已上市金融机构,公司与上述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3,315,777,719.32 3,380,280,274.73
负债总额 1,095,331,468.09 1,100,366,942.14
净资产额 2,220,446,251.23 2,279,913,332.59
2019 年 1-12 月 2020 年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0,154,297.67 338,148,814.79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32.55%,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
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 25,0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三季度期末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比例为 30.64%,占净资产的比例为 11.01%,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7.40%,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
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流动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短期投资本金根据理财产品类型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货币资金,所得收益相应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利息收入(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属于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管理人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募集失败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等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1、2021 年 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 5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监事会意见: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