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5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公告编号:临 2020-016 号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011,086,048.80 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67,808,992 股,以此计算合计分配现金 170,342,697.60 元
(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19 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 114,866,855.48 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2019 年拟分配现金股利 170,342,697.60 元(含税),根据上述规则,2019 年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96.87%。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投资者合理回报与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状况;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