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84 公司简称:浦东建设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浦东建设 600284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朱音 陈栋
电话 021-58206677 021-58206677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桥路701弄3号(A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桥路701弄3号(A
幢) 幢)
电子信箱 dongmi@pdjs.com.cn zhengdai@pdjs.com.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6,957,491,651.00 16,683,451,785.23 1.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489,900,269.32 6,430,404,244.88 0.93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4,492,098,995.05 3,768,790,681.47 19.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14,557,096.65 180,075,464.81 19.15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76,683,345.93 150,432,482.17 17.45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151,876,075.08 -1,615,669,681.69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3.29 2.91 增加0.38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211 0.1856 19.15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211 0.1856 19.15
股)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73,079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结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 国有法人 32.78 318,002,033 0 无 0
司
上海浦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22 40,990,280 0 无 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2.09 20,262,200 0 无 0
公司
上海张桥经济发展总公司 境内非国 2.01 19,494,444 0 无 0
有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76 7,394,214 0 无 0
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60 5,818,782 0 无 0
张益荣 境内自然 0.30 2,917,385 0 无 0
人
陶东元 境内自然 0.29 2,768,029 0 无 0
人
王付华 境内自然 0.26 2,503,499 0 无 0
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26 2,475,422 0 无 0
-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海浦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上海浦东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不适用
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上海浦东路桥建 18 浦建 01 143479.SH 2018-03-07 2022-03-08 2.59 3.35
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
期)
上海浦东路桥建 20 浦建 01 163153.SH 2020-02-20 2025-02-24 9 3.28
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
期)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报告期末 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 61.21 60.18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12.68 11.25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