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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84 沪市 浦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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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84:浦东建设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6

600284:浦东建设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 2021-013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桥路 701 弄 3 号德勤园 A 幢 3 楼
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拟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7,025.6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60 元(含
税),共分配红利人民币 155,240,960.00 元。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所属行业实际情况和公司发展需求,在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的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本预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度风险评估说明》;

  关联董事陈怡、朱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借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1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
借款(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托计划融资、保理融资等),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资金需求情况进行具体操作,授权期限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上海浦东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路桥”)、海盐浦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盐浦诚”)、上海德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勤投资”)、上海浦兴创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兴创智”)、无锡普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普惠”)等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提供融资担保,其中为浦东路桥提供的担保不超过 30,000 万元,为海盐浦诚提供的担保不超过 70,000 万元、为德勤投资提供的担保不超过40,000 万元,为浦兴创智提供的担保不超过 70,000 万元,为无锡普惠提供的担保不超过 10,000 万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授权有效期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为浦东路桥、海盐浦诚、德勤投资、浦兴创智、无锡普惠提供融资担保将有助于增强其市场开拓能力和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保证工程与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且风险可控。我们同意公司进行此项担保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关于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银企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银企合作协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进行具体事宜操作,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协议涉及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0.30 亿元,该综合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银团贷款业务、票据业务、公司债券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及各类担保业务等授信业务,结算、保险代理、咨询等金融服务,以及保理、信托、票据等金融创新业务。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上述审议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审议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要求,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认可并同意将上述议案列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议程。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建立银企合作关系可以充分利用其专业优势以及其优质、便利的服务,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业务稳定,有利于提高本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且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在对有关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此项关联交易计划表示同意,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陈怡、朱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关于公司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投资事宜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结合实际需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开展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投资。按产品风险等级,公司可投资低风险产品包括 R1(谨慎型)、R2(稳健型)、R3(平衡型)。R1 产品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中央政府债券、货币基金、收益权凭证(本金保障型)等与前述风险水平相当的单一品种或投资组合;R2 产品包括 AA 级(含)以上评级债券、债券型基金、底层资产与前述风险水平相当的信托计划、资管计划、其他收益权凭证等单一品
种和组合;R3 产品包括 A 级(含)以上评级债券、不超过一年期的其他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与前述风险水平相当的单一品种或组合。任意时间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存续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按本金计算),其中低风险产品(剔除货币基金产品)存续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按本金计算)。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产品投资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 1年。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年度授权范围内决策 R1 和 R2 级别产品的投资业务,并具体实施结构性存款和 R1、R2 级别低风险产品投资;R3 级别的产品投资业务由董事会按一事一议的原则审议批准,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关于公司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及长三角等经济基础较好、市场发育较完善地区,本着稳健、谨慎的操作原则,积极拓展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房屋建筑、交通运输、水利工程、片区开发、地产开发、环保产业(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土壤治理等)、智慧停车、建筑工业化、建筑材料、产业金融等领域优质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关于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98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8 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上述审议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审议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要求,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认可并同意将上述议案列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议程。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审议程序充分、恰当。同意聘请其为公司 2021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自 2021 年 4 月 8 日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的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在此期间,预计子公司不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发生关联交易额度约为人民币 58,126 万元,其中,子公司向关联人提供施工服务额度约为人民币 49,463 万元,子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额度约为人民币 5,400 万元,子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施工服务额度约为人民币 1,535 万元,子公司向关联人购买产品额度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子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额度约为人民币 713 万元,子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设计服务额度约为人民币 15 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上述审议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审议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要求,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认可并同意将上述议案列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议
程。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业务稳定,降低经营成本,且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在对有关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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