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临 2022-033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
关于集中竞价减持误操作触发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浙
江省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在本计划披露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5,299,575 股,即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10%。
自 2022 年 6 月 16 日至 2022 年 6 月 28 日,浙江新能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
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18,399,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1245%,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详见公告临 2022-019、027、029、032)
2022年6月29日,公司收到浙江新能《关于集中竞价减持误操作触发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2022年6月29日,其工作人员在操作证券账户卖出股票过程中,误将卖出公司股票操作为买入公司股票,由此构成短线交易,现将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构成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2年6月29日股票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时间 交易方式 交 易 成交均价 成 交 数 量 成交金额(元) 占 公 司 总
方向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2022/6/29 集中竞价 卖出 16.049 1,400,000 22,468,648 0.3966%
2022/6/29 集中竞价 买入 15.99 20,000 319,800 0.0057%
(注:若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本次违规交易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
浙江新能对上述情况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有关处理情况及补救措
施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据此规定,浙江新能将以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人民币3,600元上缴本公司董事会。
收益计算方法如下:(最高卖出价-最低买入价)×当日短线交易股份
浙江新能于2022年6月29日卖出本公司股票1,400,000股,最高卖出价16.16元/股,买入公司股票20,000股,最低买入价15.98元/股,短线交易产生收益3,600元。
2、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误操作导致,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浙江新能已深刻认识到此次违规交易的严重性,就本次违规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浙江新能将以此为鉴,吸取教训,继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股票交易行为,加强证券账户管理,谨慎操作,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