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61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6 月 29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幸福路 8 号南钢办公楼 203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065,856,34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744
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董事长黄一新因公未能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祝瑞荣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其中董事张良森、陈传明、应文禄、王
翠敏通过腾讯会议系统参会;董事长黄一新,董事姚永宽、钱顺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均非公司独立董事。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监事刘红军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全胜、董事会秘书唐睿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王全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059,850,140 99.8522 6,006,200 0.1478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061,074,188 99.8823 3,633,600 0.0893 1,148,552 0.0284
3、议案名称: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386,931,608 91.4809 36,032,648 8.5191 0 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065,003,940 99.9790 852,400 0.0210 0 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重新制定《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016,153,946 98.7775 49,702,394 1.2225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选举王全胜先生为公司第八 416,958,056 98.5799 6,006,200 1.4201 0 0.0000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 418,182,104 98.8693 3,633,600 0.8590 1,148,552 0.2717
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
3 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386,931,608 91.4809 36,032,648 8.5191 0 0.0000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 422,111,856 99.7984 852,400 0.2016 0 0.0000
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重新制定《南京钢铁股份有
5 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 373,261,862 88.2490 49,702,394 11.7510 0 0.0000
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全部议案中,议案 4《关于修订<南京钢铁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系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经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全部议案中,议案 1《关于选举王全胜先生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 2《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议案 3《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全部议案中,议案 3《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等已回避表决。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焦翊律师、尹婷婷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