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公告编号:临 2022-023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2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210 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60万元(不含税)。公司不承担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派员到公司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改
制,2013 年 11 月 4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江苏省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余瑞玉。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为 8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37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91 人。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 年度)的收入总额为65,622.84 万元(人民币,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58,493.6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9,376.19 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 76 家,审
计收费总额为 7,204.50 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5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455.32 万元,已购买的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4 次,其中 3 次涉
及 6 名从业人员;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虞丽新,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2 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 5 年未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复核 9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昱,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5 年未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景亚,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 5 年未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虞丽新、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昱、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景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虞丽新、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昱、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景亚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190 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 60 万
元(不含税),与 2020 年度保持一致,系充分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及投入的工作量,同时参照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的服务费用。
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考虑到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审计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断增加,审计工作
量加大,故财务审计费用较 2021 年度增加 20 万元。因此,公司 2022 年度财务
审计费用为 210 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不含税);公司不承担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派员到公司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
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9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