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122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召开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新增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做相应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一般危险化学品:3 类易燃液体;4 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5 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6 类第 1 项毒害品(不含剧毒品,不含农药);8 类腐蚀品(所有类项不得储存)的批发。一般经营项目: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钢压延加工产品及副产品的销售;焦炭及其副产品生产;钢铁产业的投资和资产管理;钢铁技术开发和咨询服务;废旧金属、物资的回收利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品业务;仓储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
现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一般危险化学品:3 类易燃液体;4 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5 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6 类第 1 项毒害品(不含剧毒品,不含农药);8 类腐蚀品(所有类项不得储存)的批发。一般经营项目: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钢压延加工产品及副产品的销售;焦炭及其副产品生产;钢铁产业的投资和资产管理;钢铁技术开发和咨询服务;废旧金属、物资的回收利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品业务;仓储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燃气经营。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修订后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