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 2020-024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011,759,174.74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429,468,457 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 21,98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322,246,537.10 元(含税),占 2019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50.7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 33,759,174.00 元(不含交
易费用),占 2019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1.30%。
综上,公司 2019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 52.03%。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阅并发表如下意见:经仔细审阅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了解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要求。同时,此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
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