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华阳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1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3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24,482,53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3.6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武跃华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大会;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是否当选
表决权的比例(%)
1.01 梁昌春 223,653,346 99.63 是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大会审议的《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梁昌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晓娜、张鑫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方式和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