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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79:重庆港九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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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港九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我们认为,此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有助于提升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 公司股东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目前与一致行
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50.53%股份)提名杨昌学、张强、吴仲全、黄继、曹浪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国投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公司 14.91%股份)
提名何坚雄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届董事会提名推荐黎明、张运、文守逊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根据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供的资料及信息,上述董事候
选人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亦未发现上述董事候选人具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3. 经详细了解独立董事候选人黎明、张运、文守逊的教
育背景、工作经历、社会兼职等情况,我们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有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4.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
规定。同意杨昌学、张强、吴仲全、黄继、曹浪、何坚雄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黎明、张运、文守逊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下接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重庆港九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廖元和          张树森            黎明

                            2021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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