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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79:重庆港九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600279:重庆港九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279      证券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21-005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以
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 8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昌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内容详见今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内容详见公司今日临 2021-007 号公告)。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88,565,906.71 元,母公司净利润-18,177,529.12 元,无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94,896,228.57 元,减去已分配的 2019年度现金股利 59,343,314.15 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17,375,385.30 元。

  同意以 2020 年末总股本 1,186,866,28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9,671,657.08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3.50%。

  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对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进行确认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今日临 2021-009 号公告)。

  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 3 名关联董事回避,5 名非关联董事对本
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发生的超出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运营稳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公平,同意《关于对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进行确认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
公司今日临 2021-010 号公告)。

  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 3 名关联董事回避,5 名非关联董事对本
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运营稳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公平,同意《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今日临2021-008 号公告)。

  同意公司继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为 69.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共计 94.50 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的中介机构,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为
69.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共计 94.50 万元人民币;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申请 12 亿元贷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新增贷款 12 亿元(有效期至 2022 年 3 月底),包括向工商银行、
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华夏银行、浙商银行、平安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恒丰银行等多家银行的贷款和接受股东单位的委托贷款。具体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贷款主要用于归还到期银行贷款和增加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报告内容详见今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控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督部门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实际工作需要。公司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我们同意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管人员 2019 年度薪酬考核兑现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总经理 2019 年度薪酬总额执行 66.96 万元,公司副总、董事
会秘书、财务总监根据考核结果按总经理年薪标准的 80%--90%执行。

  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 3 名关联董事回避,5 名非关联董事对本
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兑现方案的议案》能严格按照公司有关高管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制度执行,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等的规定。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同意《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兑现方案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投资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
见公司今日临 2021-011 号公告)。

    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第 1 至 5 项、第 7、8、12 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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