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2024-021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
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
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3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34 人,注册会计师 1,121 人,其中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6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3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超过人民币 39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98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
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5.38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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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 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 27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毕马威华振承做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刘若玲女士,2009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刘若玲2005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盛先生,2013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周盛2010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虞晓钧先生,1999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虞
晓钧 1996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3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6 份。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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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等因素确定。结合目前市场价格水平并与审计机构协商后,同意在 2024 年度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审计总费用不超过 255 万元人民币
(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 21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 40 万元),较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增加 4.08%。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 年 6 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 2024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控审计工作,在 2024 年度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审计总费用不超过 255 万元人民币(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 21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 40 万元),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 2024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结合目前市场价格水平并与审计机构协商后,同意在 2024 年度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审计总费用不超过 255 万元人民币(财务报表审
计费用不超过 21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 40 万元)较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增加
4.08%。
公司全部 9 名董事参与本项议案表决,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