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本次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调整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专门委员会成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调整。
二、《关于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锁的条件已全部满足。激励对象除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或离职的86人外,其余激励对象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可足额解锁限制性股票。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84人因离职或即将离职,由公司回购其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452,240股;2人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达标,故本次不予解锁,由公司回购其第一次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440股。公司将依照《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上述86人限制性股票共计1,465,680股。
我们同意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锁在规定时间内实施。
三、《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根据《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或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董事会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本
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由1,221,400股调整为1,465,68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38.9250元/股。
四、《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84人因离职或即将离职,由公司回购其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452,240股;2人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达标,故本次不予解锁,由公司回购其第一次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440股。
根据《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86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65,68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8.9250元/股。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股权激励股票。
独立董事:董家鸿王迁 薛爽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