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5 证券简称:ST 昌鱼 公告编号:2020-024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系执行法院裁定的原因导致。
● 该事项后续尚需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司法拍卖进展及法院执行裁定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9 日在《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号)和《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1 号)披露了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 10 时至 2020 年 10 月 10 日 10 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
卖公司控股股东华普集团持有的 88,479,418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7.39%)。上述拍卖事项已按期进行,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在淘宝司法拍卖
网络平台上(https://zc-paimai.taobao.com/)获悉“本场司法拍卖已流拍”(详见公司公告 2020-022 号)。
2020 年 10 月 20 日,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ST 昌
鱼”)收到控股股东北京华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华普集团”)转来的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20)京 04 执 115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将华普集团持有公司股票 8000 万股过户至申请执行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融信托”),以抵偿应支付的债务贰亿捌千肆佰万元。中融信托可持本裁定书前往登记机构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华普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05,671,4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77%。
2、在华普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按照上述《执行裁定书》办理完毕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后,华普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为 25,671,418 股,占公司总股本5.05%,中融信托(代表其作为受托人管理的“中融-融雅 3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持有公司 80,000,000 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72%,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另外,在此次申请执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中融信托合计申请执行的股份为88,479,418 股,占总股本 17.39%。截至公告日,法院尚未对剩余 8,479,418 股作出裁定,该部分股份占总股本 1.67%。
三、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重要提示
1、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行及生产管理产生影响。公司将积极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准备相关权益变动文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权益变动情况以相关方编制并由公司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为准。
2、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后续尚需办理股权过户等手续,公司将密切关注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