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4-071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能源”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百五十二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 第一百五十二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
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 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
议。 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和临时会议通知, 监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和临时会议通知,
应当分别提前 10 日和 5 日以专人送达、邮 应当分别提前10日和3日以专人送达、邮寄、
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全体监事。 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全体监事。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
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其他口头方式发 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其他口头方式发出
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 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明。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内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变更等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