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公告编号:2023-054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0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乍浦环山路 88 号嘉化研究院二楼综
合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60,577,68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9.985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长韩建红女士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方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其中董事邵生富先生、管思怡女士、独立董
事徐一兵先生、苏涛永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全部高管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551,571,974 98.3934 9,005,707 1.6066 0 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2.01 提名韩建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 554,095,585 98.8436 是
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 提名沈高庆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 554,093,586 98.8433 是
独立董事候选人
2.03 提名王宏亮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 554,093,587 98.8433 是
独立董事候选人
2.04 提名管思怡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 554,093,587 98.8433 是
独立董事候选人
2.05 提名王敏娟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 554,093,589 98.8433 是
独立董事候选人
2.06 提名林传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 554,093,590 98.8433 是
独立董事候选人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3.01 提名李郁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 555,607,785 99.1134 是
立董事候选人
3.02 提名鞠全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 555,607,786 99.1134 是
董事候选人
3.03 提名黄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 555,607,787 99.1134 是
董事候选人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4.01 提名汪建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 555,607,785 99.1134 是
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4.02 提名马小琴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 555,607,786 99.1134 是
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2.01 提名韩建红女士为公司 7,570,218 53.8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717
事候选人
2.02 提名沈高庆先生为公司 7,568,219 53.8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575
事候选人
2.03 提名王宏亮先生为公司 7,568,220 53.8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575
事候选人
2.04 提名管思怡女士为公司 7,568,220 53.8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575
事候选人
2.05 提名王敏娟女士为公司 7,568,222 53.8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575
事候选人
2.06 提名林传克先生为公司 7,568,223 53.8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575
事候选人
3.01 提名李郁明先生为公司 9,082,418 64.6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29
候选人
3.02 提名鞠全先生为公司第 9,082,419 64.6
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329
选人
3.03 提名黄恺先生为公司第 9,082,420 64.6
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329
选人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 1 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为累积投票
议案,本次会议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雪律师、王佩琳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