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3-030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能源”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百〇七条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一)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章程的规定,决定公司法定代表人;
。。。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内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修订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
司《章程》修订的工商变更等手续。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