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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73 沪市 嘉化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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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73:嘉化能源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0

600273:嘉化能源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1-016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九届董
事会第六次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3
月29日上午10:00时在浙江省嘉兴市港区中山路嘉化研究院二楼一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 9 人,实到 9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建红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1 年度经营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03,726,787.32 元,其中 2020 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 1,018,993,640.68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1,899,364.07 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 2,253,818,312.17 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170,912,588.78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按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
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即将进行非交易过户,预计非交易过户股份合计为 10,000,000 股。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将由 40,785,336股减少至 30,785,336 股。截至董事会审议之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1,432,730,543股,预计扣除非交易过户之后回购专户中的股份30,785,336股,剩余1,401,945,20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 280,389,041.40 元(含税)。

  公司 2020 年度共有 2 次利润分配,其中 2020 年第三季度分配现金红利
278,389,041.40 元(含税),2020 年年度拟分配现金红利不超过 280,389,041.40元 ( 含 税 ), 合 计 占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中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比 例 为42.86%,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60.9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七)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八)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九)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0 年度)》。

    (十)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的各项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因业务需要,保持审计及内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现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预计 2021 年度
财务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 165 万元,2021 年度内控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 2021 年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综合授信协议总额预计不超过 80 亿元(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理、押汇、出口代付等)。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授信银行及授信额度的具体调整事项,代表公司办理授信、借款、抵押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无需再报董事会批准。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以公司与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且不等同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上述授信、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年度总金额合计不超过 4 亿美元,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事项的实施,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转授权于公司管理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2021 年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拟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资及控股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融资担保,自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在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在 2021 年度新增担保总额未突破总体担保计划的情况下,可适度调整公司对各个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以及公司对各个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借款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的全资
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借款额度内各公司可循环借款。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根据各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调配,并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嘉化能源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短期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拟使用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实际发生上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投资额度范围情况下,开展理财业务的资金可循环使用,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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