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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73 沪市 嘉化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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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73:嘉化能源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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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1-018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03,726,787.32 元,其中 2020 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 1,018,993,640.68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1,899,364.07 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 2,253,818,312.17 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170,912,588.78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按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即将进行非交易过户,预计非交易过户股份合计为 10,000,000 股。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将由 40,785,336股减少至 30,785,336 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1,432,730,543 股,预计扣除非交易过户之后回购专户中的股份 30,785,336 股,剩余 1,401,945,207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 280,389,041.40 元(含税)。

  公司 2020 年度共有 2 次利润分配,其中 2020 年第三季度分配现金红利
278,389,041.40 元(含税),2020 年年度拟分配现金红利不超过 280,389,041.40元(含税),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2.86%,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60.93%。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 3月29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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