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0-056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
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1 月 11 日《关于
核准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4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86,858,316 股新股募集资金。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决议《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议案》,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以 2016 年末总股本 1,306,285,261 股为基数,每 10 股分配现金
红利 1.71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223,374,779.63 元,不送红股,也不
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已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实施完毕。根据相
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 9.74 元/股调整为 9.57 元/股(即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 9.57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186,858,316 股(含 186,858,316 股)调整为不超过 190,197,513 股(含
190,197,513 股)。本次发行委托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销商,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58 元,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 187,708,351 股,增加注册资本 187,708,351.00 元,共计募
集资金总额 1,798,246,002.58 元。截至 2017 年 7 月 5 日,公司已募集到资金净
额 1,782,800,002.58 元(已扣除承销费等相关费用合计 15,446,000.00 元)。该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 [2017]第ZA15542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0.11 万元(包括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的理财产品累计获取投资收益金额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80,932.01 万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金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的理财产品累计获取的投资收益金额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020 年上半度已使用募集资金5,284.20 万元(包括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结转 5,267.4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相关规则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华信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且该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募集资金中 96,380万元用于收购 5 家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 100%股权并增资,为规范本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的规定,2017 年 7 月 19 日及 2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和静金太阳发电有限
公司、铁门关市利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金太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吉木乃海锦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龙井中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上 5 家公司合称为“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及浙江平湖工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2017 年 7 月 31 日,公司、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华信证券分别与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及浙江平湖工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余额(万元)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358500100100563351 已注销
2 工行嘉兴乍浦支行 1204080129200181710 已注销
3 中信银行嘉兴分行营业部 8110801013701193778 已注销
4 招商银行嘉兴分行营业部 571904960810999 已注销
5 民生银行嘉兴分行 699978408 已注销
合计 0.00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光伏电站项目公司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专户用途 余额(万元)
1 中信银行股份有 8110801013201213535 和静金太阳发电有限公 0.03
限公司嘉兴分行 司增资使用
浙江平湖工银村 铁门关市利能光伏发电
2 镇银行股份有限 5002000129000023671 有限公司增资使用 已注销
公司
3 中信银行股份有 8110801013801213653 托克逊县金太阳光伏发 0.03
限公司嘉兴分行 电有限公司增资使用
4 中信银行股份有 8110801013401213648 吉木乃海锦新能源科技 0.05
限公司嘉兴分行 发展有限公司增资使用
中国工商银行股 龙井中机能源科技有限
5 份有限公司平湖 1204080129200182585 公司增资使用 已注销
支行
合计 0.11
注:和静金太阳发电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金太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吉木乃海锦新能源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募投资金专户已于 2020 年 7 月 2 日完成注销手续,至此募集资金专户注
销完毕。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5、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收购 5 家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 100%股权并增资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予以结项,将非
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节余募集资金 5,287.02 万元(具体
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0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七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上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8,28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284.2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