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9-059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875元/股
一、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概述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8日及1月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05)。根据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和证券价格走势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市盈率水平,确定公司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若在回购期内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8日,现金红利发放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9日。截至目前,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的调整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及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875元/股。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每股的派息额(即10.875=11.00-0.125)。
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司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调整价格上限后,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875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将调整为不低于3,678.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且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超过14,327.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