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8-132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于2018年7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对目前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将于2018年7月3日起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期间将避开公司信息披露窗口期),本次增持计划拟累计增持不低于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不超过2,96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接到控股股东嘉化集团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截至2018年12月25日,其增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期间 增持股数 增持均价 增持比例
(股) (元) (%)
竞价交易 2018-7-12 1,000,000 8.75 0.07
嘉化集团 竞价交易 2018-9-27 820,000 9.74 0.06
竞价交易 2018-9-28 180,000 9.83 0.01
合计 - 2,000,000 - 0.14
嘉化集团在上述期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0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14%。本次增持前,嘉化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389,604股(其中18,997,912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1.91%。本次增持后,嘉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02,389,604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2.04%。嘉化集团、实际控制人管建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韩建红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8,765,1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89%。
二、相关承诺
嘉化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和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转让其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
三、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就控股股东的增持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
(一)嘉化集团于本次增持股份时系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股东的资格,嘉化集团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禁止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主体资格。
(二)嘉化集团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增持股份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申请的条件。
(三)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了控股股东
增持公司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