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5-061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根据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调整管理架构,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福码头”)全部资产、负债、人员和业务。本次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吸收合并方,继续存续经营;美福码头作为被吸收合并方,法人资格将予以注销。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12日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5)。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并双方债权人自接到本次关于吸收合并的债权人通知函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通知函的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可持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合并双方共同指定的联系人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应债务将由本次吸收合并后的存续主体嘉化能源继续承担。
债权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邮寄申报
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并将债权资料邮寄至以下地址: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2288号
邮 编:314201
收件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林琳女士
联系电话:0573-855850699
邮寄方式的申报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2、传真申报
请在传真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并将债权资料传真至以下号码:
传真 号:0573-85585033
收件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林琳女士
联系电话:0573-855850699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一日